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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山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時間:2023-02-07 14:27來源:未知 作者:一百一教育 點擊:
推動裝配式全產業鏈協同發展│關于印發山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現將《山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容摘要:推動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大力發展以裝配式建筑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業。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開展零碳建筑試點,穩步提高節能水平。大力推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等新型建造方式。

山西省碳達峰實施方案


全文如下: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決策,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切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扎實推進我省碳達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調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扎實實施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國家戰略,按照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目標要求,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整體布局和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立足我省能源資源稟賦,堅持“系統推進、節約優先、雙輪驅動、內外暢通、防范風險”的總方針,先立后破,通盤謀劃,統籌發展和減排,統籌省內排放和能源輸出,統籌傳統能源和新能源,有計劃分步驟實施山西碳達峰十大行動,加快實現生產生活方式綠色變革,實現降碳、減污、擴綠、增長協同推進,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建立在資源高效利用和綠色低碳發展的基礎之上,力爭實現碳達峰目標。
(二)主要目標
“十四五”期間,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初步形成,電力、煤炭、鋼鐵、焦化、化工、有色金屬、建材等重點行業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積極推進,煤炭消費增長得到嚴格控制,新型電力系統加快構建,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取得新進展,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得到普遍推行,有利于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保障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2%,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50%、發電量占比達到30%,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目標,為實現碳達峰奠定堅實基礎。
“十五五”期間,資源型經濟轉型任務基本完成,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取得顯著成效,重點耗能行業能源利用效率達到國內先進水平,部分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初步建立,煤炭消費逐步減少,綠色低碳技術取得關鍵突破,綠色生活方式成為公眾自覺選擇,綠色低碳發展的政策制度體系基本健全。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18%,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裝機占比達到60%以上,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持續下降,在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前提下二氧化碳排放量力爭達到峰值。
二、深化能源革命試點,夯實碳達峰基石
立足山西作為能源大省的基本省情,以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為根本,堅持煤炭和煤電、煤電和新能源、煤炭和煤化工、煤炭產業和數字技術、煤炭產業和降碳技術“五個一體化”融合發展的主要戰略方向,引深能源革命綜合改革試點,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實施傳統能源綠色低碳轉型、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替代、節能降碳增效三大行動,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促進能源生產和消費結構調整,有效控制碳排放的源頭和入口。
(一)傳統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行動
1.夯實國家能源安全基石。發揮好煤炭“壓艙石”和煤電基礎性調節性作用,打造國家能源保供基地。統籌晉北、晉中、晉東三大煤炭基地資源潛力、煤礦服務年限、環境容量等,合理控制煤炭生產總量,增強煤炭穩定供應、市場調節和應急保障能力,堅決兜住能源安全底線。以坑口煤電一體化為重點,支持大型現代化煤礦和先進高效環保煤電機組同步布局建設。統籌煤電發展和電力供應安全,有序發展大容量、高參數、低消耗、少排放煤電機組。推動煤電聯營和煤電與可再生能源聯營,新增風光發電指標向煤炭及煤電企業傾斜布局,促進傳統能源企業向綜合能源服務供應商轉型。推進山西-京津唐等通道建設,加快實施“兩交”(晉北、晉中交流)特高壓聯網山西電網、500千伏“西電東送”通道優化調整工程,持續提升晉電外送能力。(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各項任務均需各市政府貫徹落實,以下不再逐一列出。)
2.推動煤電清潔低碳發展。統籌煤電發展和保供調峰,有序推動在建煤電項目投產,加快推動煤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并重轉型,兼顧省內自用和外送需求。積極推進煤電機組“上大壓小”,以30萬千瓦以下煤電機組為重點,分類推進落后機組淘汰整合。科學統籌熱電聯產與供熱、供氣需求,實施煤電機組節能降碳改造、靈活性改造、供熱改造“三改聯動”。開辟干熄焦余熱發電并網綠色通道。合理控制新增煤電規模,開展燃煤機組節煤降耗和延壽改造,到2025年,全省煤電機組平均供電煤耗力爭降至300克標準煤/千瓦時以下。(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以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為方向,加快煤炭由燃料向原料、材料、終端產品轉變,推動煤炭向高端高固碳率產品發展。聚焦高端炭材料和碳基合成新材料,推動高端碳纖維實現低成本生產,構建煤層氣制備碳基新材料產業鏈條,打造高性能纖維及復合材料產業集群。加快碳纖維、石墨烯、電容炭、碳化硅、煤層氣合成金剛石、全合成潤滑油、費托合成蠟等高端碳基新材料開發。支持“分質分級、能化結合、集成聯產”新型煤炭利用示范項目,加快低階煤利用試點項目建設,探索中低溫熱解產品高質化利用。(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煤炭綠色安全開發。推動智慧礦山建設,提升數字化、智能化、無人化煤礦占比,提高煤炭產業全要素生產率和本質安全水平,實現煤炭行業整體數字化轉型。大力推動井下充填開采、保水開采、煤與瓦斯共采等煤炭綠色開采。在全省新建煤礦開展井下煤矸石智能分選系統和不可利用矸石返井試點示范工程。推廣煤與瓦斯共采技術,持續開展煤礦瓦斯綜合利用試點示范,有效減少煤炭生產甲烷排放。開展煤鋁共采試點。適應山西煤炭資源逐步向深部開采的特點,積極推廣深井廢熱利用技術。堅持產能置換長效機制,持續淘汰落后產能,推動資源枯竭煤礦關閉退出,適度布局先進接續產能項目和核增部分優質產能,到2025年,平均單井規模提升到175萬噸/年以上,煤礦數量減少至820座左右,先進產能占比達到95%左右。(省能源局、省應急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新能源和清潔能源替代行動
1.全面推進風電光伏高質量發展。堅持集中式和分布式并舉,統籌風光資源開發和國土空間約束,加快建設一批大型風電光伏基地,重點建設晉北風光火儲一體化外送基地、忻朔多能互補綜合能源基地、晉西沿黃百里風光基地、晉東“新能源+”融合發展基地、晉南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基地。創新推廣“光伏+”融合發展模式,推進分布式光伏與建筑、交通、農業等產業和設施協同發展,充分利用高速公路邊坡等沿線資源發展分布式光伏發電,積極推廣“板上發電、板下種植養殖”光伏立體發展模式。優先推動風能、太陽能就地就近開發利用。開展風能、太陽能功率預報,有效降低棄風棄光。到2025年,風電、光伏發電裝機容量達到8000萬千瓦左右,2030年達到1.2億千瓦左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能源局、省交通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建設國家非常規天然氣基地。發揮山西非常規天然氣資源和產業優勢,以沁水盆地和鄂爾多斯盆地東緣為重點,加快探明地質儲量區塊資源增儲和產能提升,重點建設晉城、呂梁、臨汾非常規天然氣示范基地。推進煤層氣、頁巖氣、致密氣“三氣”綜合開發,加快大寧-吉縣和石樓西等區塊致密氣規模化開發。探索關閉煤礦(廢棄礦井)剩余煤層氣資源利用。有序推進管網規劃建設運營,打造以太原為核、高壓干線為圈、各區域管網為環的“一核一圈多環”管網格局。建立晉南、晉北兩大區域儲氣調峰中心,構建“2+1+N”儲氣調峰體系。嚴格管道氣密性管理和放散管理,有效控制甲烷逸散。(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積極發展抽水蓄能和新型儲能。發揮山西多山地丘陵的地形優勢,將抽水蓄能作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基礎和主攻方向,加快渾源、垣曲抽水蓄能電站建設,積極推進納入國家規劃“十四五”重要實施項目的抽水蓄能前期工作,因地制宜規劃建設中小型抽水蓄能電站,加快儲能規模化應用,加強儲能電站安全管理,推進電化學、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試點示范,到2025年力爭形成基本與新能源裝機相適應的1000萬千瓦儲能容量。充分發揮源網荷儲協調互劑能力,開展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示范,積極實施存量“風光火儲一體化”,穩妥推進增量“風光水(儲)一體化”,探索增量“風光儲一體化”。(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打造氫能高地。加強氫能發展頂層設計,系統謀劃氫能產業重點發展方向、區域布局和關鍵技術突破,分層次、分階段逐步實施,有序推進氫能產業布局的落地和關鍵技術突破。謀劃布局氫能產業化應用示范項目,統籌推進氫能“制儲輸加用”全鏈條發展。探索可再生能源制氫,充分發揮山西焦爐煤氣富氫優勢,鼓勵就近消納,降低工業副產氫供給成本,逐步推動構建清潔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氫體系。統籌推進氫能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升關鍵核心技術水平,穩步推進氫能多元化示范應用,有序推動氫燃料重卡生產、氫燃料電池生產、氫能關鍵零部件制造等多產業結合的氫能產業集群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有序推進地熱、甲醇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加快地熱資源勘探開發,積極推進淺層地熱能規模化利用,積極開展中深層地熱能利用試點示范,支持太原、忻州、運城等市創建地熱供暖示范區,支持大同建設高溫地熱發電示范區,支持晉北地區先行建設地熱高質量發展示范區。加大地熱能在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機構的應用,在武宿機場航站樓、太原西站等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地熱技術運用示范項目。到2025年,地熱能供暖(制冷)面積比2020年增加50%以上,進一步推動地熱能發電項目。統籌推動甲醇燃料生產及輸配體系建設,支持晉中市打造國家級甲醇經濟示范區。推進繁峙、代縣、廣靈等光熱取暖試點。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推進臨汾、長治、運城等生物質能源綜合利用項目試點。因地制宜開發水電項目,加快推動黃河古賢水利樞紐前期手續、爭取盡快開工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自然資源廳、省住建廳、省水利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立足可再生能源有效消納,持續加強新能源發電并網和送出工程建設,到2025年建成10座500千伏新能源匯集站。加快煤電機組靈活性改造,完善煤電調峰補償政策,大幅提升煤電調峰能力。加快靈活調節電源建設,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合理統籌新能源發電建設和電力靈活性調節資源供給,大力推動煤炭和新能源優化組合,新建通道可再生能源電量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完善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提高電網對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的消納和調控能力。到2025年,電網削峰能力達到最高負荷5%左右,到2030年達到5%-10%。(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節能降碳增效行動
1.全面提升用能管理能力。完善能源消費強度和總量“雙控”,嚴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增強能耗總量管理彈性,逐步實現能耗“雙控”向碳排放總量和強度“雙控”轉變。推行用能預算管理,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審查,對項目用能和碳排放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從源頭推進節能降碳。提高節能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推動高耗能企業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完善能源計量體系,鼓勵采用認證手段提升節能管理水平。健全省、市、縣三級節能監察體系,建立跨部門聯動機制,綜合運用行政處罰、信用監管、綠色電價等手段,增強節能監察約束力。(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嚴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費增長。有序推動煤炭減量替代,鞏固“禁煤區”成果,深化分散燃煤鍋爐、工業窯爐和居民散煤治理,大力推廣適用潔凈燃料和高效清潔燃燒爐具,逐步實現全省范圍散煤清零。嚴格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燃料用煤消費減量替代要求,推動重點用煤行業減煤限煤,鼓勵可再生能源消費。因地制宜推廣“煤改氣”,積極推進“煤改電”,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加快提升電力占終端能源消費比重。(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實施節能降碳重點工程。實施重點行業節能降碳工程,推動煤電、鋼鐵、有色金屬、建材等行業開展節能降碳改造。深入實施能效“領跑者”制度,組織重點用能企業開展能效達標對標活動。實施園區節能降碳工程,以“兩高”項目聚集度高的園區為重點,推動能源系統優化和梯級利用,鼓勵園區優先使用可再生能源,打造一批達到國際先進水平的節能低碳園區。實施城市節能降碳工程,圍繞建筑、交通、照明、供熱等重點領域,大力開展節能升級改造,推進綠色建筑創新技術應用示范,推動城市綜合能效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增效。以電機、風機、泵、壓縮機、變壓器、換熱器、工業鍋爐等設備為重點,全面提升能效水平。依托龍頭骨干企業,發展高效粉煤鍋爐、循環流化床鍋爐等產品,提升高效鍋爐應用推廣水平,培育壯大三相異步電機、稀土永磁電機等高效節能電機產品裝備。建立能效導向的激勵約束機制,推廣先進高效產品設備,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設備。加強重點用能設備節能審查和日常監管,強化生產、經營、銷售、使用、報廢全鏈條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能效標準和節能要求全面落實。(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節能降碳。統籌謀劃、優化布局、科學配置數據中心等新型基礎設施,避免低水平重復建設。優化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結構,探索直流供電、分布式儲能、“光伏+儲能”等多樣化能源供應模式,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深度應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推動能源、水利、市政、交通等領域傳統基礎設施智能化、低碳化升級。引導新建數據中心強化綠色設計、深化綠色施工和采購,提升數據中心綠色節能水平。加強新型基礎設施用能管理,將年綜合能耗超過5000噸標準煤的數據中心全部納入重點用能單位能耗在線監測系統,開展能源計量審查。積極推廣使用高效制冷、先進通風、余熱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術,提高設施能效水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工信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聚焦重點領域突破,打好碳達峰攻堅戰
統籌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原料工藝提質、清潔能源替代等源頭治理,開展工業領域碳達峰、城鄉建設碳達峰、交通運輸綠色低碳三大行動,優化存量排放,控制增量排放,切實推動重點領域清潔低碳轉型,實現安全有序達峰。
(一)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
1.推動鋼鐵行業碳達峰。深化鋼鐵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嚴禁新增產能,嚴格執行產能置換,加快限制類工藝裝備產能置換和升級改造,進一步提升先進產能占比。加快鋼鐵行業結構優化和清潔能源替代,提升廢鋼資源回收利用水平,推行全廢鋼電爐工藝。深挖節能降碳潛力,大力推進非高爐煉鐵等低碳冶金技術示范,重點推廣燒結煙氣脫硫脫硝、低溫軋制等煉鋼、軋鋼節能減排技術。鼓勵鋼焦化聯產,探索開展氫冶金、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體化等試點示范。以生產過程中的燃氣、蒸氣、余熱、余壓等二次能源,廢水及爐渣、粉塵、粉煤灰等固體廢棄物為重點,促進資源綜合利用。到2025年,達到能效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動焦化行業碳達峰。全面開展節能技術改造,推動化產品加工高端延伸和企業綜合管理水平提升。加快大型焦化升級改造項目建設,確保2023年底前全面退出4.3米焦爐,全面實施全干熄焦改造。支持焦化企業分系統、分階段實施數字化改造。錨定單位產品能耗先進值目標,推動實現能源高效利用、資源高效轉化。力爭到2025年炭化室高度5.5米及以上先進焦爐產能占比達到95%以上,現有已建成的大型焦爐全部通過節能改造達到單位產品能耗先進值,全面建成國家綠色焦化產業基地。(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動化工行業碳達峰。優化產能規模和布局,推動傳統煤化工落后產能限期分批實施改造升級和淘汰。嚴格項目準入,合理安排建設時序,嚴控新增尿素、電石等傳統煤化工生產能力。建設現代煤化工示范基地,提高煤炭作為化工原料的綜合利用效能,促進煤化工產業高端化、多元化、低碳化發展。引導化工企業轉變用能方式,鼓勵以新能源、天然氣等替代煤炭。調整原料結構,控制新增原料用煤,拓展富氫原料進口來源,推動化工原料輕質化。鼓勵化工企業以市場為導向調整產品結構,提高產品附加值,延伸產業鏈條,形成高端碳纖維、超級電容炭、煤層氣合成金剛石、煤基特種燃料、全合成潤滑油、高端合成蠟、可降解塑料等拳頭產品,建成國內高端炭材料技術高地和碳基合成新材料產業研發和制造基地。到2025年,重點產品單位能耗達到先進水平。(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動有色金屬行業碳達峰。嚴控新增氧化鋁產能,嚴格執行電解鋁產能置換。推進清潔能源替代,逐漸提高可再生能源在電解鋁生產中的比重,從源頭削減二氧化碳排放。完善廢舊有色金屬回收網絡,提高分揀加工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推動再生有色金屬產業可持續發展。加快新型穩流保溫鋁電解、銅連續熔煉、蓄熱式豎罐煉鎂等低碳工藝裝備和技術的推廣應用,實現能源高效利用。提升有色金屬生產過程余熱回收利用水平,推動單位產品能耗持續下降。到2025年,鋁冶煉(電解鋁)、銅冶煉行業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推動建材行業碳達峰。加強產能置換監管,加快低效產能退出,對能效低于本行業基準水平的存量項目,合理設置政策實施過渡期,引導企業有序開展節能降碳技術改造。持續整合優化產能布局,嚴禁新增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產能,引導建材行業向輕型化、集約化、制品化轉型。因地制宜利用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逐步提高電力、天然氣應用比重。在保障水泥產品質量的前提下,鼓勵建材企業綜合利用煤矸石、粉煤灰、冶煉渣、電石渣、城市污泥等固廢作為原料或水泥混合材。加快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和應用推廣,加強新型膠凝材料、低碳混凝土等低碳建材產品研發應用。到2025年,水泥熟料能效達到標桿水平的產能比例超過30%。(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市場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6.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項目盲目發展。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分類處置、動態監控,強化常態化監管。全面排查在建項目,對能效水平低于本行業能耗限額準入值的,按有關規定停工整改,推動能效水平應提盡提,力爭全面達到國內乃至國際先進水平。堅持“上大壓小、產能置換、淘汰落后、先立后破”,新擴建鋼鐵、焦化、電解鋁、水泥、平板玻璃等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嚴格落實產能等量或減量置換政策,深入挖潛存量項目。嚴格執行國家高耗能高排放項目能耗準入標準。積極推進“兩高”項目開展碳排放環境評價試點工作,指導“兩高”項目密集的產業園區在環境評價中增加碳排放情況與減排潛力的分析,推動實現減污降碳協同效應。(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城鄉建設碳達峰行動
1.推動城鄉建設綠色低碳轉型。構建“一群兩區三圈”綠色集約城鄉區域新格局,率先推動山西中部城市群組團式發展,實施太忻一體化經濟區高質量發展戰略,建設融入京津冀和服務雄安新區的重要經濟走廊,支持山西綜改示范區創建國家級新區,統籌推進晉北、晉南、晉東南城鎮圈綠色低碳發展,加強城市生態和通風廊道建設,提升城市綠化水平。加強快速交通聯系和基礎設施對接,推動開發區與中心城市融合發展,引導發展功能復合的產業社區,促進產城融合、職住平衡。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推進城鄉建設和管理模式低碳轉型,嚴格實施國土空間用途管控,優化用地指標分配方式。合理規劃城鎮建筑面積發展目標,實施工程建設全過程綠色建造。在城市更新工作中落實綠色低碳要求,加強建筑拆除管理,杜絕大拆大建。支持有條件的城市和園區申報建設國家級碳達峰試點。推動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協同發展,大力發展以裝配式建筑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業。增強城鄉氣候韌性,因地制宜建設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海綿城市。建設綠色城鎮、綠色社區。到2030年,城市建成區綠地率不低于38.9%,城市建成區公園綠化活動場地服務半徑覆蓋率達到85%。(省發展改革委、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商務廳、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省太忻經濟一體化發展促進中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快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城鎮新建建筑嚴格執行節能標準和綠色建筑標準,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開展零碳建筑試點,穩步提高節能水平。統籌推進城鎮既有居住建筑、市政基礎設施節能改造和老舊小區改造,鼓勵運用市場化模式實施公共建筑綠色化改造。加快推進供熱計量收費和合同能源管理,逐步開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用熱等數據共享機制,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到2030年,新建建筑能效再提升30%。(省住建廳、省工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優化建筑用能結構。優化供熱方式,推動城市、企業低品位余熱綜合利用,加大可再生能源應用,持續推進太陽能光熱光電一體化應用。因地制宜推廣地源熱泵技術,積極推廣空氣源熱泵技術,合理發展生物質能取暖。推進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屋頂加裝光伏系統,重點推進26個國家級整縣屋頂分布式光伏開發試點。探索建筑用電設備智能群控技術,引導建筑供暖、生活熱水、炊事等向電氣化發展。鞏固清潔取暖成果,持續提高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加快建設“光儲直柔”新型建筑電力系統,優先消納可再生能源電力。到2025年,城鎮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達到8%,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50%。(省住建廳、省能源局、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村建設和用能低碳轉型。推進綠色農房建設,提升農房設計和建筑水平,新建農房執行《農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術指南(標準)》。引導農村自建住房節能改造,積極推廣應用節能建材、節能潔具等新材料、新產品,大力推廣鋼結構裝配式住宅等新型建造方式。鼓勵農村推廣適宜節能技術,在墻體、門窗、屋面、地面等農房圍護結構積極采取節能措施,提升農村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室內熱舒適環境。推進農村用能綠色低碳發展,充分利用太陽能、生物質能等清潔能源技術,形成高效、清潔的建筑采暖系統。提升農村用能電氣化水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交通運輸綠色低碳行動
1.推動運輸工具裝備低碳轉型。加快普及電動汽車,積極推進電力、氫能、天然氣、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等新能源、清潔能源在交通運輸領域的有序發展應用,逐步降低燃油車輛占比。繼續推進太原、臨汾國家“公交都市”建設,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市創建“公交都市”。到2030年,城區常住人口100萬以上的城市綠色出行比例不低于70%。加快推動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實現新能源化、電動化和清潔化。有序發展氫燃料電池汽車,開展氫能重載汽車推廣應用試點示范。推動鐵路裝備升級,穩步推進鐵路電氣化改造。到2030年,當年新增新能源、清潔能源動力的交通工具比例達到40%左右,營運交通工具單位換算周轉量碳排放強度比2020年下降9.5%左右,鐵路單位換算周轉量綜合能耗下降完成國家下達目標,陸路交通運輸石油消費力爭達峰。(省交通廳、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著力調整優化運輸結構。深入實施交通強國山西試點,打造黃河流域綠色交通發展高地。積極發展多式聯運、甩掛式運輸等高效運輸組織模式,開通至連云港、青島港、唐山港等主要港口的常態化鐵水聯運班列,在晉中等市開展公路運輸“散改集”試點,持續降低運輸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強度。積極推進“公轉鐵”,煤炭主產區大型工礦企業中長距離運輸(運距500公里以上)的煤炭和焦炭中,鐵路運輸比例力爭達到90%。推進交通運輸數字化智能化改造,開展智能網聯重載貨運車路協同發展試點,提升全要素生產率。推進國道207晉城、長治重載交通試驗路建設,打造全國重載運輸“建管養運”協同發展示范區。大力發展城鄉集中配送、共同配送,打造太原、大同綠色貨運配送示范城市。強化太原、大同、臨汾等國家物流樞紐城市建設,積極推動晉中國家骨干冷鏈物流基地建設,提升現代物流組織效率。支持道路客運經營主體之間通過重組或并購提高行業的規模化、集約化、公司化水平。(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綠色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將綠色低碳理念貫穿交通基礎設施規劃、建設、運營和維護全過程,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與碳排放。完善多式聯運骨干通道,提高交通基礎設施一體化布局和建設水平,全面構建“兩縱四橫一環”綜合交通運輸通道,重點推進雄忻、集大原、太綏等高鐵和汾石、浮臨等高速公路建設,加快太原機場改擴建、朔州機場新建工程等項目建設,積極推進晉城機場等項目前期工作。加快建設太原、大同國家級綜合交通樞紐。加快開展交通基礎設施綠色化、生態化改造,重點建設沿黃、沿汾綠色交通廊道。加強自行車專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統建設。完善公路服務區、城鄉區域充電換電設施,構建便利高效、適度超前的充換電網絡體系。有序推進加注(氣)站、加氫站等基礎設施建設。到2030年,民用運輸機場場內車輛裝備等力爭全面實現電動化。(省交通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住建廳、中國鐵路太原局集團有限公司、山西航產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大力推動精準賦能,助力實現碳達峰
開展循環經濟助力、科技創新賦能、碳匯能力提升、全民參與四大行動,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快綠色低碳科技革命,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增強全民節約意識、環保意識、生態意識,支撐實現碳達峰目標。
(一)循環經濟助力降碳行動
1.推進產業園區循環化改造。以提升資源產出率和循環利用率為目標,優化園區空間布局,開展園區循環化改造。推動園區內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促進廢物綜合利用、能量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使用,提升工業余壓余熱、廢水廢氣廢液資源化利用水平,積極推廣集中供氣供熱,推動供水、污水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鼓勵園區推進綠色工廠建設,實現廠房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建材綠色化。推動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共享平臺建設,加強園區物質流管理。推進具備條件的省級以上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按照“一園一策”原則逐個制定循環化改造方案,到2030年省級以上重點產業園區全部實施循環化改造。(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進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以提高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水平和綜合利用率為目標,以煤矸石、粉煤灰、尾礦、赤泥、共伴生礦、冶煉渣、建筑垃圾、農作物秸稈等大宗固廢為重點,支持大摻量、規模化、高值化利用,推動建設一批國家大宗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示范基地。鼓勵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及制品在建筑工程和道路工程中的應用。加快推進秸稈高值化利用,完善收儲運體系,嚴格焚燒管控。依托朔州、長治、晉城等國家工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推進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產業與上游煤炭、電力、鋼鐵、化工等產業協同發展,與下游建筑、建材、市政、交通、環境治理等產品應用領域深度融合。到2025年,新增大宗工業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到2030年,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顯著提升。(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健全完善資源循環利用體系。以再生資源循環利用為目標,完善廢舊物資回收網絡,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實現再生資源應收盡收。加強城市廢舊物資回收體系建設,構建“社區回收點+分揀中心+綜合利用處理”廢舊物資回收體系,支持有條件的城市率先打造無廢城市。鼓勵回收企業運用連鎖經營方式,發展直營或加盟回收站點,提高組織化程度。依托武宿綜合保稅區,加快航空科技再制造基地維修中心達產達效,打造太原飛機拆解基地。加強資源再生產品和再制造產品推廣力度,推進退役動力電池、光伏組件、風電機組葉片等新興產業廢物循環利用,促進煤機裝備、工程機械等再制造產業高質量發展。(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生活垃圾減量化資源化。以生活垃圾源頭減量和分類處置為重點,全面推進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開展農村生活垃圾就地分類源頭減量試點。加強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置設施規劃建設,推動生活垃圾分類網點建設,規劃建設一批集中分揀中心和集散場地,推進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兩網融合”,打造生活垃圾協同處置利用產業園區。分類施策推動垃圾焚燒設施建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和廚余垃圾回收和資源化利用。遏制過度包裝,推廣“布袋子”和“菜籃子”,限制一次性用品,有效促進垃圾源頭減量。到2025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體系基本健全,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0%左右。到2030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實現全覆蓋,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比例提升至65%。(省住建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農業農村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科技創新賦能碳達峰行動
1.完善綠色低碳科技創新體制機制。在省級科技計劃中設立碳達峰碳中和關鍵技術研究與示范等重點專項,圍繞節能環保、清潔生產、清潔能源等領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戰略性、顛覆性綠色技術創新攻關項目,采取“揭榜掛帥”、“賽馬制”、委托定向、并行支持等機制,形成一批低碳零碳負碳關鍵核心技術。推動將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納入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國有企業有關績效考核。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支持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產業園區等力量建立市場化運行的綠色技術創新聯合體,鼓勵企業牽頭或參與財政資金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統籌省級科技專項資金,支持綠色低碳科技項目研發和科技成果在晉轉化。開展碳潛力和有效性評估。高效運行山西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各類知識產權運營機構,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和產品知識產權運營、保護。(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氣象局、省國資運營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綠色低碳科技創新能力建設。面向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戰略需求,爭取煤轉化、煤基能源清潔高效利用、煤炭大型氣化領域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等重大科技創新平臺落地山西或建設山西基地、山西分中心,推動懷柔實驗室山西基地、中國科學院大學太原能源材料學院等建設,布局建設一批綠色低碳領域省重點實驗室、省級技術創新中心,打造碳達峰碳中和戰略科技力量。超前布局綠色低碳重大創新平臺,與清華大學等單位開展合作,加快能源互聯網試點建設,推動建立覆蓋能源互聯網主要技術的實驗平臺。引導企業、高等學校、科研單位共建一批綠色低碳產業技術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科技創新中心等新型研發機構。完善碳達峰碳中和創新人才培育體系,支持高等院校圍繞碳達峰碳中和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培育建設新型學院。支持有關單位加強碳監測和評估工作,深化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鼓勵校企聯合組建山西碳達峰碳中和產教融合發展聯盟,爭取建設國家儲能技術產教融合創新平臺。(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強化碳達峰碳中和應用基礎研究。主動對接國家科技項目,加強煤炭清潔高效利用、煤成氣開發利用、智能電網、大規模儲能、氫燃料電池等原始創新和顛覆性技術研究,提升低碳零碳負碳技術裝備研發“山西能力”。聚焦化石能源綠色智能開發和清潔低碳利用、可再生能源大規模利用、新型電力系統、節能、氫能、儲能、動力電池、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重點領域,深化二氧化碳低能耗大規模捕集、富氧燃燒減排、CO2-N2O催化減排、二氧化碳捕集的高性能吸收劑(吸附材料)及工藝、傳統優勢產業節能降碳減污技術等應用基礎研究,提升共性關鍵技術、前沿引領技術和“卡脖子”技術供給能力。(省科技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綠色低碳技術的研發應用。支持煤炭產業和降碳技術一體化推進,重點在二氧化碳深部煤層封存及驅替煤層氣、碳納米管制造、加氫制甲醇等方面強化技術攻關和產業應用。加快碳纖維、氣凝膠、特種鋼材等基礎材料研發和應用,推動T800、T1000級碳纖維制品的產業化和工程化應用,加快推動氣凝膠研發應用,加快發展高品質特殊鋼,加速推動儲氫用鋼、汽車用鋼、低成本裝配式建筑用鋼等市場推廣和應用。加快先進適用節能低碳技術研發和產業化應用,加強電化學、壓縮空氣等新型儲能技術攻關、示范和產業化應用,加強氫能生產、儲存、應用關鍵技術研發、示范和規模化應用,推廣園區能源梯級利用等節能低碳技術,探索創建省級零碳產業創新區。(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大力開展低碳技術推廣示范。加快建設山西合成生物產業生態園,探索實現生物基材料替代化工材料,打造全國最大的生物基新材料研發和生產基地。實施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探索應用變溫變壓吸附法碳捕集工藝,開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全流程、集成化、規模化示范項目。支持建設工業化空氣二氧化碳捕集(DAC)系統、超臨界二氧化碳發泡塑料系統。支持二氧化碳-甲烷干重整示范項目,推動實現煙道氣捕碳高效轉化利用。加快生物碳減排技術應用,探索工業尾氣生產燃料乙醇技術路線。(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碳匯能力鞏固提升行動
1.鞏固生態系統固碳作用。嚴格遵守國土空間規劃,健全用途管制制度,全面落實“三區三線”“三線一單”,嚴控生態空間占用,制定林地、草地、濕地使用負面清單、禁止區域、限制區域,落實用途管制和空間管制措施,構建有利于碳達峰碳中和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落實有序有量有度的林木采伐原則,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和有害生物監測防治,嚴格征占用林地、草地、濕地審核審批,穩固現有森林、草地、濕地、土壤等固碳作用。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建設太行山(中條山)國家公園,開展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風景名勝區、濕地公園、地質公園、森林公園、沙漠公園、草原公園等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加強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推廣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省自然資源廳、省林草局、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扎實推進“兩山七河一流域”生態修復治理,統籌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系統綜合治理、源頭治理、系統治理。有序推進國土綠化,持續實施森林質量精準提升工程,科學規劃森林、草原布局及品種,積極創建森林城市、森林鄉村,扎實落實國家儲備林戰略,提升森林質量和穩定性。開展草原生態保護修復治理,實施退化草地封育、亞高山草甸、河漫灘草地生態保護工程,推進沿黃沿汾地區禁牧休牧輪牧,依法劃定和嚴格保護基本草原,擴大基本草場面積,加強現有濕地保護,科學修復退化濕地。推動出臺《山西省濕地保護條例》《山西省濕地生態保護補償辦法》,加快國家級、省級濕地公園建設。加強退化土地修復治理,開展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實施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工程,加大采煤沉陷區、工礦廢棄地等地質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到2025年,森林覆蓋率力爭比2020年提高2.5個百分點。到2030年,森林覆蓋率和森林蓄積量穩步增長。(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增強生態系統碳匯基礎支撐。依托和拓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體系,推動構建省、市、縣三級一體的林草生態綜合監測評價體系,開展森林、草原、濕地等碳匯本底調查、碳儲量評估、潛力分析。加強森林、草原、濕地等生態系統碳匯功能研究,強化森林經營技術、綠化配置模式、造林方法研究,開展智慧林業建設。探索建立造林碳匯抵消碳排放機制,探索林業碳匯參與碳排放權交易模式和路徑,探索建立體現碳匯價值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探索基于增強林草碳匯能力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省林草局、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推進農業農村減排固碳。大力發展綠色低碳循環農業,推進農光互補、“光伏+設施農業”等低碳農業模式。依托晉中國家農高區,聚焦特色優質產業和有機旱作農業,推動增匯型農業技術的研發應用和示范推廣。強化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開展生態農場建設,實施畜禽糞肥資源化利用整縣推進,持續加強農藥化肥減量增效,推進農膜回收。加強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建設全省秸稈資源數據共享平臺,完善秸稈收儲運體系,實施秸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和全量利用縣項目。到2025年,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禽畜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80%。開展耕地質量提升行動,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農田有機質,增加農田土壤有機碳儲量。到2025年,建成高標準農田2400萬畝以上。推進農機、漁機節能減排,加快淘汰能耗高、損失大、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舊農業機械,引導農民選用低碳節能裝備,全面提高農機產品質量和生產效率。(省農業農村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全民參與碳達峰行動
1.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將生態文明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開展多種形式的資源環境國情省情教育,普及碳達峰碳中和基礎知識。加強對公眾的生態文明科普教育,開展世界地球日、世界環境日、節能宣傳周、全國低碳日等主題宣傳活動,充分調動全民參與碳達峰碳中和的積極性。建設綠色校園、綠色社區,將綠色低碳理念有機融入到日常教育和生活。加強綠色低碳輿論宣傳,樹立學習榜樣,按照統一部署曝光反面典型,增強社會公眾綠色低碳意識,推動生態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教育廳、省能源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建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2.推廣綠色低碳生活方式。堅決遏制奢侈浪費和不合理消費,著力破除奢靡鋪張的歪風陋習,堅決制止餐飲浪費行為。深化綠色家庭創建行動,引導居民優先購買使用節能節水器具,減少塑料購物袋等一次性物品使用,倡導步行、公交和共享出行方式,杜絕食品浪費,自覺實行垃圾減量分類,營造簡約適度、綠色低碳的生活新風尚。充分發揮公共機構示范引領作用,嚴格落實綠色產品認證和標識制度,提升綠色產品在政府采購中的比例,優先使用循環再生辦公產品,推進無紙化辦公,積極開展節約型機關創建行動。(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住建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婦聯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3.引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引導企業主動適應綠色低碳發展要求,將綠色低碳理念融入企業文化,強化環境責任意識,加強能源資源節約,提升綠色創新水平。加快構建綠色供應鏈體系,在綠色產品設計、綠色材料、綠色工藝、綠色設備、綠色回收、綠色包裝等全流程實施工藝技術革新。鼓勵企業建立健全內部綠色管理制度體系,參與綠色認證與標準體系建設,主動開展綠色產品認證,激勵綠色低碳產品消費。發揮國有企業示范引領作用,制定實施企業碳達峰行動方案。重點用能單位要深入研究碳減排路徑,“一企一策”制定專項工作方案,推動構建內部碳排放管理體系,推進節能降碳。符合規定情形的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要按照環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定期公布企業碳排放信息。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社會團體作用,督促企業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省發展改革委、省工信廳、省國資委、省國資運營公司、省生態環境廳、省市場監管局、山西證監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4.強化領導干部培訓學習。支持省委黨校(山西行政學院)將碳達峰碳中和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干部學院培訓教學內容,作為黨校(行政學院)主體班次必修課。將碳達峰碳中和等內容納入全省各級干部專業化能力提升專題培訓班次,加強對省直單位、市縣黨政領導干部的教育培訓。用好“學習強國”山西學習平臺、山西干部在線學院、“三晉先鋒”等網絡學習平臺,為廣大干部提供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習資源。(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構建綠色低碳開放合作體系
加強國際國內綠色低碳技術交流、項目合作、人才培訓等,切實提高推動綠色低碳發展的能力和水平,為推動全國“一盤棋”實現碳達峰作出山西貢獻。
(一)開展碳達峰區域協同聯動
深入對接國家部委,結合區域重大戰略和主體功能區戰略,完善能源調出地與調入地的聯動機制,在做好能源保供的前提下,在全國統籌碳達峰中主動作為、協同達峰。加強與京津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在可再生能源、節能、儲能、氫能、高效光伏、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封存等領域的深度合作,引進一批低碳零碳負碳產業項目,推動跨區域科技攻關和科研合作,加快綠色低碳科技成果跨區域轉化,深化碳達峰領域師資交流和人才培養合作。加強黃河流域、中部地區各省(區)的碳達峰戰略合作,推動協同降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工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國際低碳交流合作
強化與發達國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系協定(RCEP)國家的綠色低碳合作,推動聯合共建科技合作基地和設立聯合研發項目,提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轉移承接能力,重點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國家和RCEP國家的綠色基建、綠色能源、綠色金融等領域合作。圍繞綠色低碳和可持續發展,加強與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國際能源署等合作,推動太原能源低碳發展論壇成為能源低碳領域國際高端對話交流平臺、科技成果發布平臺和國際合作對接平臺。(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推動綠色貿易擴量提質
加強與國際綠色低碳貿易規則、機制對接,落實好國家進出口政策,持續優化外貿結構,積極擴大綠色低碳先進技術和產品的對外貿易,推動節能環保和環境服務貿易快速發展,支持制造業企業自主品牌產品出口,大力發展高質量綠色產品貿易。推動出口產品碳足跡認證,提高產品競爭力,積極支持外向型產業發展。優化外商投資產業導向,鼓勵外商投資綠色低碳重點領域,打造利用外資集聚區。培育一批外貿轉型升級示范基地,積極申建以合成生物新材料為特色的中國(山西)自由貿易試驗區,支持太原創建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城市。(省商務廳、山西綜改示范區管委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完善政策保障
(一)建立健全碳排放統計核算體系
按照國家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建立完善山西省碳排放核算體系。加強碳排放統計能力建設,夯實能源統計基層基礎,強化能源消費數據審核,科學編制能源平衡表。探索建立省級溫室氣體綜合管理平臺,建立山西省重點領域碳排放核算與跟蹤預警體系框架。建設重點行業、企業碳排放監測體系,推動重點企業日常碳排放監控和年度碳排放報告核查,率先開展太原國家級碳監測評估試點。綜合運用地面環境二氧化碳濃度監測、衛星遙感反演、模式模擬的二氧化碳濃度分布等數據,科學評估各市碳達峰行動成效。推進全省企業碳賬戶管理體系建設,提高企業碳資產管理意識和能力。(省發展改革委、省統計局、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省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地方性法規和標準體系
推動清理現行地方性法規中與碳達峰碳中和工作不相適應的內容,推動制定、修訂《山西省節約能源條例》《山西省煤炭管理條例》《山西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山西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促進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相關地方性法規,增強相關法規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落實國家各項綠色標準,支持重點企業和機構積極參與國際、國家、行業能效和低碳標準制定。(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工信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財稅金融及價格政策
加大財政對高碳行業低碳轉型、綠色低碳產業發展和技術研發等支持力度。強化環境保護、節能節水、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稅收優惠政策落實。持續落實銷售自產的利用風力生產的電力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50%政策,落實國家關于可再生能源并網消納等財稅支持政策。完善與可再生能源規模化發展相適應的價格機制,全面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完善分時電價、階梯電價等綠色電價政策,加大峰谷電價差,全面落實戰略性新興產業電價機制。推動山西能源轉型發展基金投資向碳達峰碳中和領域傾斜。鼓勵支持企業采取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投資相關項目建設。完善綠色金融激勵機制,支持有條件的地區申報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省財政廳、省稅務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工信廳、省生態環境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建立健全市場化機制
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按國家要求逐步擴大交易行業范圍,強化數據質量監督管理,探索制定碳普惠、公益性碳交易等激勵政策。積極參與國家碳排放權、用能權等市場交易。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推進電力現貨交易試點。明確新型儲能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加快推動儲能進入電力市場參與獨立調峰。加快建立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交易制度,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通過綠電、綠證交易等獲得合理收益補償。(省生態環境廳、省能源局、省發展改革委、國網山西省電力公司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加強組織實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碳達峰碳中和的重大決策部署,切實加強對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領導。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審議重大問題、協調重大政策、制定重大規劃、安排重大項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扎實推進相關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統籌協調,定期對各地和重點領域、行業工作進展情況進行調度,督促各項目標任務落細落實。各市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制定碳達峰實施方案,方案經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綜合平衡、審核通過后自行印發實施。
(二)強化責任落實
各市、各有關部門要深刻認識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復雜性,切實扛起責任,按照省委、省政府《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切實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實施意見》和本方案確定的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著力抓好各項任務落實,避免“一刀切”限電限產或運動式“減碳”,確保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工作落實情況納入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各相關單位、人民團體、社會組織要按照國家及我省有關部署,積極發揮自身作用,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三)嚴格監督考核
落實國家碳強度控制為主、碳排放總量控制為輔的制度,實行能源消費和碳排放指標協同管理、協同分解、協同考核,逐步建立系統完善的碳達峰碳中和綜合評價考核制度。加強監督考核結果應用,對碳達峰工作成效突出的地區、單位和個人按規定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地區、部門依規依法實行通報批評和約談問責。各市人民政府、省直相關單位要組織開展碳達峰年度任務評估,有關工作進展和重大問題及時向省推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3年1月9日印發
(責任編輯:一百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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