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化工程領域咨詢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破解工程咨詢市場存在的建設單位對綜合性、跨階段、一體化咨詢服務的需求日益增長與現行制度造成的單項服務供給模式之間的供需矛盾,創新咨詢服務組織實施方式,《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7〕19號)提出“培育全過程工程咨詢”。 2020年,部分地區陸續出臺了一系列文件,積極培育和發展全過程工程咨詢。 2020年3月,深圳市住建局發布《關于申報深圳市第一批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的通知》,指出:深圳市勘察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等企業具有相應專業甲級資質,具有大型工程項目工程咨詢服務業績,可申請為全過程工程咨詢試點企業。 2020年8月,湖南省住建廳發布《關于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2021年,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投資新建項目全面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社會投資新建項目逐步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2025年,新建項目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比例達到70%以上,全過程工程咨詢成為前期工作的主流模式。 2020年8月,陜西省住建廳和發改委聯合印發《關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領域加快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鼓勵開展創新咨詢服務模式;加快培育具備“全牌照全資質”的咨詢企業;政府投資項目率先開展咨詢服務;完善項目委托方式;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完善服務計費方式;優化服務市場環境。 2020年10月。廣西省住建廳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文件范本(2020年版)》。 2020年11月,黑龍江省住建廳發布征求《黑龍江省全過程工程咨詢導則》修改意見的函,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服務階段、業務范圍、服務形式、責任義務等進行明確規定。 2020年12月,深圳市住建局印發《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深圳市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導則》(征求意見稿)、《深圳市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深圳市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見稿)。 2020年12月,濟南市住建局印發《濟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工程總承包項目原則上同步推行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 2020年12月,湖南省住建廳發布《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管理暫行辦法》,規范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活動,明確指出:政府投資、國有資金投資新建項目應當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模式,服務內容原則上包含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工程監理、造價咨詢、項目管理五項咨詢服務。全過程工程咨詢招標投標工作鼓勵采用電子化交易方式。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評標辦法原則上采用綜合評估法。評審的主要因素包括資信業績、服務團隊、全過程工程咨詢工作大綱、設計方案、投標報價等。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負責人應當由投標人單位或聯合體牽頭單位派出,取得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且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同時具有類似工程經驗。該辦法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為期兩年。 全過程工程咨詢政策文件在全過程工程咨詢推廣過程中具有重要的調控和指導作用,下面從國家及各地方政府(以試點城市為主)網站查找并匯總了50余份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關政策文件,最終整理出35份已發布政策文件及4份征求意見稿,以全過程工程咨詢的定義界定、業務范圍、項目類型、服務模式、委托方式、單位資質要求、人員資質要求和收費標準等為切入點,梳理相關條款,為開展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提供參考。 定義界定 國家及地方政府部門頒布的全過程工程咨詢相關政策文件及征求意見稿,對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概念做出了描述,但尚未完全統一,主要概念梳理如下表所示:
根據國家及地方政策文件關于全過程工程咨詢的描述,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是工程咨詢的延伸,是指在項目投資決策、工程建設、運營管理過程中,為建設單位提供的涉及經濟、技術、組織、管理等各有關方面的綜合性、跨階段、一體化的咨詢服務。 業務范圍 根據國家及地方政策文件,全過程工程咨詢業務范圍包含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服務內容,具體詳見表2。
項目類型 現行國家及地方政策文件中適合采用全過程工程咨詢的項目類型以政府投資項目為主,鼓勵非政府投資項目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同時,部分地方文件推行以PPP項目及工業園區等項目作為試點項目。具體詳見表3。
服務模式 目前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模式主要有兩種:1、由一家具有綜合能力的咨詢單位實施,2、由多家具有招標代理、勘察、設計、監理、造價、項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詢單位聯合實施。具體詳見表4。
委托方式 全過程工程咨詢委托方式仍處于探索階段,國家已頒布的政策文件并未明確委托方式,但在《關于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技術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中及部分地方政策文件中明確了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應通過招標方式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依法不需招標的項目可以直接委托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具體詳見表5。同時,在保證整個工程項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約定或經建設單位同意,可將自有資質證書許可范圍外的咨詢業務依法依規擇優轉委托/分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或能力的單位,具體詳見表6。 對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全過程工程咨詢所涉及的單項咨詢業務是否必須招標,國家及地方相關文件規定:建設單位選擇具有相應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資質的單位開展全過程咨詢服務的,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設計、監理或造價咨詢單位。具體詳見表7。
上下滑動,查看附表
單位資質要求 目前,國家及地方政策文件中對于全過程工程咨詢單位資質要求的規定有所不同,通常要求具備勘察、設計、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工程咨詢等工程建設類資質中的一項或者多項資質。具體詳見表8。
人員資質要求 國家及地方政策文件中大部分文件要求全過程工程咨詢項目負責人應至少具備一項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一級注冊建造師、一級注冊建筑師、注冊造價師等),部分要求同時具有工程類、工程經濟類高級職稱,并且推進建筑師負責制。具體詳見表9。
收費標準 目前國家層面尚未頒布詳細、可操作的收費機制,缺乏成熟統一的規范性收費指導文件,全過程工程咨詢服務收費標準主要包括兩種:1、按各項專項服務的費用相疊加并增加相應統籌費用后計取,2、人員成本加酬金的方式計取,同時,鼓勵建設單位根據咨詢服務節約的投資額對咨詢企業進行獎勵。具體詳見表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