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撫順市: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5年,建設方式綠色轉型取得顯著進展,裝配式建筑占新建筑面積占比持續達標。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在項目立項、土地出讓或劃撥條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裝配率等指標要求,在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環節予以把關。核準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設計階段招標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裝配率等技術指標,對被評定為省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示范項目且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投標人,招標文件中明確設置裝配率分級評分指標。 撫政辦發〔2023〕8號
為貫徹落實《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遼政辦發〔2020〕8號)文件精神,圍繞實施住建領域全面振興三年行動,結合我市實際,深化“放管服”改革,促進全市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東北、遼寧振興發展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結構轉型升級,構建現代化管理結構,提高技術質量綜合水平,提升建筑業對我市經濟、社會、生態發展的貢獻率,實現建筑業高質量發展。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扶持企業做大做強,推進項目審批改革 1.扶持建筑業企業發展壯大。鼓勵本市建筑業企業通過入股、控股、兼并重組等多種形式,形成一批跨地區、跨行業的大型企業集團。支持鋼結構、建筑幕墻、設備安裝等專業承包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培養高、精、尖的人才隊伍,不斷提高我市企業的核心競爭力。科學謀劃我市大型的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選取1-2個標段作為試點,科學設置招標條件和評分細則,面向我市建筑業企業與央企和外埠企業組成聯合體招標。聯合體各方要簽訂聯合體投標協議,明確約定各方擬承擔的工作和責任、合作比例、建筑業產值申報比例、建筑業稅收繳納比例,將聯合體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人。聯合體任何一方的業績、資信能力和信用評價均由聯合體享有;聯合體承建的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可認定為聯合體各成員企業的業績。助力我市建筑業企業提升技術水平和管理經驗,分散、降低企業經營風險,增強誠信履約能力。(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2.鼓勵企業“走出去”承攬工程。打造本市建筑業企業赴域外“綠色通道”,服務建筑業企業需求,簡化、快捷、便利為企業辦理開拓外埠市場所需的相關證明材料,積極支持企業開拓外埠市場。為企業“走出去”搭建平臺,組織推介對接活動,鼓勵企業以“投建營一體化”模式全鏈條參與海外項目。支持市內骨干企業結成戰略聯盟,發揮成員企業在不同專業領域以及在國外承建工程的良好信譽及優勢,參與國家、省、市重點項目建設。我市每年對全市范圍建筑業企業按照在外市建筑業產值及占比情況,向外開拓前5名的建筑企業,授予“優秀對外開拓企業”榮譽稱號,給予通報表彰。(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商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3.鼓勵建筑業企業創建優質工程。鼓勵我市建設項目積極創建建筑施工安全標準化示范項目工作,制定我市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實施細則,擇優推薦我市工程項目創建省級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標準化示范項目。鼓勵建筑業企業參與優質工程評選工作,提高工程質量。建設單位應在招標文件中按照國家1.5%、省級1.0%的標準計取優質優價費用,作為不可競爭費用,待企業創優成功后一次性獎勵企業。(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4.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管理。嚴格落實《關于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管理的指導意見》(遼工改小組辦發〔2022〕3號),推進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公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環節和用時,按照“能并則并、應并盡并”的原則實施審批并聯辦理。優化工程建設項目聯合驗收制度,建立靈活驗收模式,開展主動服務,定制服務,限時分段聯合驗收,切實提高審批效率,推動項目早落地、早投產、早驗收、早使用。(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營商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二)促進建筑業轉型升級,強化科技、專業人才支撐 5.大力推行綠色建筑標準。到2025年,城鎮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星級綠色建筑顯著增加。加強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管理,嚴格建筑節能專項驗收,推廣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發展綠色建材,推動建筑產業現代化。在建設項目全過程推行綠色建筑發展,在建設用地規劃條件、項目建設條件中明確綠色建筑比例、綠色建筑星級標準等要求。新建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要達到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6.加快推進數字建造新技術應用。積極推進新建項目“智慧工地”建設試點,實行用工實名制管理,實現信息技術與現場管理深度融合。選擇一批典型代表性項目進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應用試點示范,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加快推進城市基礎信息模型平臺建設(CIM),運用互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大數據、5G+等信息化技術對工程項目全過程控制。積極推進全行業數字資源整合與共享,加快推進企業融入遼寧省建筑業產業數字化平臺,借助平臺優勢,加快企業數字化轉型步伐,實現降本提質增效。(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7.積極發展裝配式建筑。到2025年,建設方式綠色轉型取得顯著進展,裝配式建筑占新建筑面積占比持續達標。政府投資建設項目采用裝配式建筑,在項目立項、土地出讓或劃撥條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裝配率等指標要求,在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備案環節予以把關。核準采用裝配式建造方式的,設計階段招標時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裝配式建筑比例、裝配率等技術指標,對被評定為省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示范項目且裝配率達到50%以上的投標人,招標文件中明確設置裝配率分級評分指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8.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加快培養、引進適應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需求的技術和管理人才,鼓勵企業建立符合發展需要的人才培訓機制和建筑工人技能水平與薪酬掛鉤機制。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新就業職工和政府引進的高科技外來人才提供公租房。(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三)促進建筑業協調發展,完善招投標制度 9.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對必須公開招標項目,招標人要嚴格執行招標制度,強化招標文件、開標評標、招標檔案等招標過程中重點環節內部控制管理,規范招標人代表的評標行為。招標人要建立健全招標投標事項集體議事決策機制,對招標發起、過程和結果負總責。涉及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軍事設施等非必須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鼓勵招標人參考企業獲得國家、省級獎項及資質條件擇優選擇本市建筑業企業施工。(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 10.推行項目工程總承包。貫徹落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2號)。政府和國有資金投資的項目應在初步設計審批完成后,鼓勵采用工程總承包方式招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1.全面實行兩段式評標方式。繼續執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管理工作的通知》(撫城管發〔2020〕3號),優化完善省級評標方式,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工程施工類項目,按照招標文件滿分100分,先確認技術標評定+綜合標評定(不高于50分)的綜合結果排名前列(不少于7家)的投標人入圍,入圍投標文件方可計算經濟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2.推廣使用電子投標保函。嚴格執行《關于建設工程招投標領域推廣應用電子保函的通知》(遼住建建管〔2022〕7號)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投標人保證金繳納的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辦理的平臺和機構。依法必須招標的建設工程項目,招標人應支持使用電子保函,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 13.鼓勵降低保證金繳納比例。在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中,鼓勵招標人降低保證金繳納比例,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按照不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1%提交投標保證金,最高不超過80萬,按照不超過中標合同金額的5%提交履約保證金。發包人按照不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2%預留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其中,工業、公共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質量保證金預留比例不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1.5%。在房屋市政工程項目竣工前,承包人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發包人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實施差異化管理,對連續3年在工資保證金管理地區未發生拖欠工資行為且按照相關要求落實用工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銀行按月代發工資管理的,對其新增工程可免于存儲工資保證金。(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14.進一步加強全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建設工程造價,切實維護發承包雙方合法權益,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發承包雙方簽訂施工合同時,應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有關規定合理簽訂合同。從事編制工程量清單、投標報價、招標控制價;編審建設工程投資結算、設計概算、施工預算、竣工結算,調解處理工程造價糾紛、工程造價鑒定等活動的單位和從業人員要認真執行《遼寧省建設工程造價信息管理辦法》(遼住建發〔2021〕6號),維護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四)加強建筑市場監管,維護市場法治環境 15.強化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監管。嚴格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嚴格執行招標投標法規制度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主體行為的若干意見》(發改法規規〔2022〕1117號)要求,持續整頓建筑市場秩序,改進檢查方式,運用聯合執法、電子監察、市場行為評價等手段,嚴厲打擊圍標串標、轉包、違法分包、違法發包、掛靠、未批先建、項目管理人員不履職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違法違規行為查處懲戒到位,不斷優化市場環境。(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6.加強建筑施工質量安全管理。落實工程建設各方主體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責任,開展建筑施工安全質量隱患治理,健全風險分級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強化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關鍵部位和工程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監督檢查。積極推行工程質量保證金、質量缺陷責任險和金融機構保函等多種形式的質量保證模式,完善工程質量保障體系。組織開展綠色安全工地創建活動,持續加強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揚塵管理,推行在招標文件中設置綠色安全工地評分指標。(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生態環境局) 17.完善項目實名制管理。嚴格落實遼寧省《關于印發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遼住建〔2019〕131號)要求,以建設項目為管理單元,將在建項目的項目信息、管理人員和建筑工人基本信息、從業信息、誠信信息、用工管理及工作量結算等信息一并納入實名制管理全過程。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項目管理人員和工人,要有通過考勤設備記錄當日進出現場時間。建筑企業要通過實名制平臺的考勤信息生成工人考勤表,作為工資發放的依據。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考勤計分仍然按《關于強化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及有關人員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撫住建〔2021〕159號)的管理要求對項目經理在崗履職實行計分管理,并將施工單位項目部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安全負責人每人每月實名制考勤分值賦在項目經理計分,實施統一管理。未在實名制平臺登記或未考勤的項目管理人員,視為沒有在崗履職,按上限計分。項目經理及總監理工程師在一個計分周期內累計積分達到12分的,按照《建筑施工項目經理質量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計分管理規定》予以處理,作為違法行為線索,依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的通知》(建市規〔2019〕1號)重點開展調查。實施建筑工人實名制管理所需費用可列入安全文明施工費和管理費,作為不可競爭專項費用。(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住房城鄉建設局) 18.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利用我市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和遼寧省欠薪預警信息系統,強化監督管理和源頭預防。健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長效機制,貫徹落實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對故意拖延、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企業依法予以資質降級、記入不良記錄、限制市場準入等聯合懲戒。(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19.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政府投資項目工程款支付擔保相關費用列入項目概算二類費用。(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 20.保證工程款及時支付。落實施工過程結算制度,建設單位應按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進行結算并支付工程款,并建立完整的施工過程結算臺帳。政府投資項目不得拖欠工程款,審批部門對資金來源不落實、資金到位無保障的建設項目依法不予審批,不得批準開工,不得要求施工單位墊款施工。竣工驗收合格的工程必須在規定的結算周期內完成結算并支付。未完成竣工結算的項目,有關部門不予辦理產權登記。(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自然資源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建筑業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副市長不定期主持召開會議,聽取建筑業發展工作報告,研究解決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推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和重大事項,抓好建筑業高質量發展各項任務的落實。 (二)合力促進發展。各縣區政府和市發改、住建、財政、人社、自然資源等部門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建筑業產值年度計劃目標導向,分解建筑業產值任務,在政府績效考核賦分。 (三)強化監督約束。凡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企業,不得享受年度各項優惠獎勵政策。受獎勵(或補助)企業五年內不得遷出撫順,否則須全額退還相關獎勵(或補助)資金。嚴禁公務人員、有關單位、申報企業弄虛作假,騙取套取獎勵(或補助)資金,一經查實立即收回,并由相關部門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本文件自2023年11月26日起施行,《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撫順市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撫政辦發〔2018〕44號)同時廢止。 2023年10月26日 來源:撫順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版權歸作者所有,侵權請聯系刪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