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山西金德尚礦山工程有限公司等155家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意見的通知并住建字〔2024〕141號 各建筑施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設部128號令)、《山西省<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實施意見》(晉建建字〔2004〕288號)、《關于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工作的通知》(晉建建字〔2007〕 447號)、《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下放和調整44項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晉政發〔2024〕13號)、《山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切實做好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審批工作的通知》(晉建審函〔2024〕967號),經審查,山西金德尚礦山工程有限公司等73家企業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首次申請)安全生產審批條件;山西晉峰泰建筑機械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等15家企業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申請)安全生產審批條件;山西中玖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等60家企業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安全生產審批條件;太原興東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企業符合安全生產許可證(注銷申請)安全生產審批條件。 附件:核準建筑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名單.et 太原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4年10月30日 (責任編輯:一百一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