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北京建委發布了一則關于進一步完善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監管系統異常預警功能的通知,該通知一出,就意味著建造師的價格肯定又又又要上漲了~
從該通知所知:如果您的企業的建造師人員等不滿足現下的資質標準要求,那么你的企業就會自動被進行標注,“標注資質異常”并且在標注期間不得承攬新的工程。 原文如下: 京建發〔2024〕80號 各區住房城鄉建設委,東城、西城、石景山區住房城市建設委,經濟技術開發區行政審批局、開發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市政府關于“4·18”重大火災事故整改工作要求,認真汲取事故教訓,落實建設單位、建筑業企業主體責任,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規〔2023〕3號,以下簡稱建市規3號文)要求,現就進一步完善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監管系統異常預警功能,著力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市住房城鄉建設委進一步完善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監管系統異常預警功能,將資質標準中關于注冊建造師的要求嵌入審批系統中,定期開展比對,比對結果將向社會公示。
二、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按照建市規3號文的規定,對經系統比對發現的注冊建造師不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條件(以下簡稱資質不達標)的企業標注資質異常,并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公開已標注資質異常企業的信息,同時在其下載打印的電子證書使用件上同步進行標注。標注期間,資質不達標企業不得申請建筑業企業資質許可事項,不得承攬新的工程。
三、本市建筑業企業應持續保持其注冊建造師人數等指標要求滿足相應資質標準條件,可通過登錄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或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監管系統企業申報端,查詢本企業的資質異常標注信息。已標注資質異常企業應按照相應資質標準條件進行整改。
四、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在選擇本市建筑業企業作為施工單位時,按照“誰使用,誰負責”原則,主動查詢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網站向社會公開的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信息,選用資質達標的企業。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發包工程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自然人及相關單位,應關注承接該工程的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達標情況,發現企業相應資質不達標的,提醒企業整改。
五、本市住房城鄉建設等涉及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應將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與建筑業企業資質動態核查相結合,及時了解本市建筑業企業資質達標情況,對發現的資質異常企業督促其整改。
六、市、區相關部門在執法檢查和事故處理過程中,發現我市建筑業企業資質不達標的,可將有關情況通報工程項目所在區住房城鄉建設委。
七、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關于加強建筑業企業資質審批監管系統異常預警企業監管的通知》(京建發〔2021〕80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2024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