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黑龍江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 2023年10月30日 2023年10月
前 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黑政辦規〔2017〕66號)和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組織編制黑龍江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的通知》(〔2019〕389號)政策要求,依據國家標準《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51129-2017,《黑龍江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由哈爾濱市建筑設計院會同有關單位編制而成,于2019年7月30日正式頒布實施。 《黑龍江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試行四年多時間來,起到重要指導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隨著我省裝配式建筑規模的不斷升級,技術水平的不斷發展以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和示范項目建設的不斷擴大,為深入貫徹落實《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的實施意見》,加快推進新階段下我省裝配式建筑健康發展,按照《關于加快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建規范〔2021〕6號)的要求,對《黑龍江省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計算細則(試行)》進行全面修編。 本次修編一是對裝配式建筑裝配率評分表中指標項、指標要求及指標分值進行了修改;二是對指標項條款的定義和應用條件進行了明確注解;三是對主體結構豎向構件中預制部品部件的應用、一體化推進及其他預制構件的廣泛應用提出具體措施;四是對重點推進地區、積極推進地區及適度推進地區的裝配率要求作出差異化細分;五是對加分項指標進行調整,積極推進標準化、數字化、信息化工作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修編過程中結合新階段黑龍江省裝配式建筑技術與產業推進發展的實際情況和嚴寒地區的氣候特點,借鑒其他省(市)裝配式建筑方面的實踐經驗,認真調研,廣泛征求了我省有關單位的意見,進行反復討論、修改,最后經審查定稿。 本計算細則由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管理,由哈爾濱市建筑設計院負責具體內容的解釋。各地在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寄送哈爾濱市建筑設計院(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友誼路117號,郵編:150010)。
來源: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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