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裝配式建筑設計。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裝配式建筑一體化集成設計。積極應用建筑信息模型技術,提高建筑領域各專業協同設計能力。
培育骨干龍頭企業。鼓勵建立裝配式建筑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大研發投入,增強創新能力。支持大型設計、施工和部品部件生產企業通過調整組織架構、健全管理體系,向具有工程管理、設計、施工、生產、采購能力的工程總承包企業轉型。
裝配化裝修技術路線 推進裝配化裝修與裝配式結構深度融合,倡導菜單式全裝修。加快裝配化裝修技術研究,推廣結構與管線分離、一體化裝修技術,推廣建筑部品集成化模塊化應用。推動裝配化內裝工業工廠建設,提升裝配化裝修智能制造水平。加快裝配化裝修在商品住房與公建項目中的應用,推動裝飾裝修標準化,實現成品交付。大力培育裝配化裝修龍頭企業,提倡在內裝工業化領域推廣應用地方文化元素的非遺技藝。
推廣裝配式建造方式。深化建筑產業現代化和國家首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建設,持續推廣裝配式建筑、鋼結構建筑和住宅全裝修,將綠色建造行動向縱深推進。
推進鋼結構建筑。穩步推進鋼結構住宅試點,鼓勵政府投資新建的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建筑。
打造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加強產業集聚與布局引導,協同提升裝配式建造水平,培育和發展一批符合建筑產業現代化要求的技術先進成熟、研發創新能力強、產業關聯度大的龍頭企業,發揮示范、帶動和產業支撐作用。
完善裝配式建筑施工工藝和工法,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施工體系。加快工程機械產業體系培育,引導工程總承包企業建設與裝配式建筑相配套的機械化施工隊伍。
加大裝配式裝修在商品住房項目中的應用力度,積極推廣標準化、集成化、模塊化裝配式裝修,加快推進裝配式裝修技術,推動裝配式建筑和裝配式裝修深度融合,形成住宅全裝修成熟技術體系,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至2025年,義烏市新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項目(新建項目指地上建筑面積大于1萬㎡的項目)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35%。義烏市中心城區范圍內新建住宅全面實行全裝修,實現成品交房。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4%,鼓勵學校、醫院、體育館、商場、寫字樓等新建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建筑,其中政府投資的新建公共建筑應優先采用鋼結構建筑。
至2030年,義烏新出讓或劃撥土地上的新建項目(新建項目指地上建筑面積大于1萬㎡的項目)全面推廣裝配式建筑,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比例達到40%,鋼結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達到16%,智慧工地覆蓋率達到100%。
目 錄
第1章總 則 1
1.4.1法律法規 2
1.4.2規范標準 3
1.4.3政策文件 4
1.4.4相關規劃 5
第2章 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的總體發展目標及定位 7
2.1 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的總體發展目標 7
2.2 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的總體發展定位 11
第3章 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的總體發展戰略及技術路線 12
3.1 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的總體發展戰略 12
3.2 綠色建筑、建筑工業化、可再生能源應用和建筑碳排放的總體技術路線 16
第4章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的總體發展目標、實施計劃及技術路線 26
4.1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的總體目標 26
4.1.2 結合未來社區創建和城鄉風貌改造以及老舊小區改造等工作,進行既有建筑節能改造 27
4.2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的實施計劃 28
4.3 既有民用建筑節能改造的技術路線 29
第5章 規劃成果 31
5.1目標管理分區劃分及基本要求 31
5.2 政策單元劃分及指標要求 33
第6章 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議 37
6.1 加強綠色發展要素保障,強化示范引領 37
6.2 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配套,強化過程監管 37
6.3 深化數字化管理革命,提升治理水準 37
6.4 加強產業聯合部門聯動,形成合力互推共進 38
6.5 加強人才引進培養,組成專業技術團隊 38
第7章 專項規劃術語和解釋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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